XX 年秋季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经乡教育、财政部门研究,现制定 2014 年秋季实施方案。 一、全乡 2014 年秋季“两免一补”基本政策(如果有新政策出台,另行通知,以新政策为准执行) 1、全县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学生(含民办学校)学杂费,财政对学校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 280 元/期、初中生每人 380 元/期,另调增生均公用经费 30 元/生,专项用于冬季取暖;对学生人数在 100 人以下的边缘山区学校和教学分点视情况适当予以额外补贴。调增 2013 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 60 元/人,按照学校的实际学生人数算账,随着预拨春期经费时一并拨付。 2、全部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教科书。 3、继续对贫困寄宿生发放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在校期间的补助标准是小学生补助 4 元/天,初中生补助 5 元/天,全年学生在校时间按照 250 天计算,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 元、初中 1250 元。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 54 号文件)精神,我县做为试点县之一,继续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城关镇除外)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标准为每生每天 3 元,全年按照 200 天计算,具体实施办法按照2013-2014 学年 XX 县区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方案执行。 二、操作办法: (一)、资助人数的确定 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基本政策,测算确定“两免”和“一补”资助学生人数,要根据确定资助人数,落实到人,确保所有符合“两免”和“一补”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资助。各校确定资助人数要事实求是,不虚报也不漏报,对享受“一补”的贫困生要认真评定,不搞平均分配。 (二)资助对象的确定程序 第一、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 第二、学校组织符合资助条件希望资助的学生填写“一补”个人申请书。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资助项目及申请理由。 第三、学校负责成立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等参加的评定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具体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学生来自较多村组的学校,可以成立若干个评审小组。 第四、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明显位置及学生家长所在村民小组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第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