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司法鉴定的市场需求及必要性分析 保险司法鉴定的市场需求及可行性分析 ——广西诚信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徐管康提供 从目前我区保险市场尤其是保险中介市场上保险公估机构所发挥的作用看,保险公估机构只是保险行业内部批准设立的专业鉴定机构,它不为广大公众认知和主动利用保险公估为自己维权、护利,只有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方能更显其公正之效
其原因分析如下: 一、保险公估机构 保险公估是从中立的角度专门研究和处理保险事故中相关各方的经济利益问题的机构
在我国是一门新兴的行业,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随着 wto 的加入和改革开放进入我国
保险公估机构在国外被称为保险公估行或者保险理算局等
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1 年颁布的《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解释:“保险公估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保险公估是保险当事人中的“第三者”,保险市场上的“裁判人”
它凭借熟悉保险业务、保单条款和评估专业的技术优势,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与鉴定,有效维护保险当事人利益,加快保险赔偿速度
从 2001 年底广州、大连、北京等保险公估公司的相继开业,至今全国的保险公估机构已达 280 家
保险公估机构的出现打破了保险公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促进了保险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在保险理赔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许多的理赔大案、要案、疑案、难案都是通过公估机构处理结案的
二、保险司法鉴定机构 保险司法鉴定是指保险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保险公估机构对案件中有关保险方面的专门性问题依法进行鉴定
依法成立的保险司法鉴定机构在诉讼过程中接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运用自身掌握的有关的保险知识及其他相关的金融、机械、建筑、桥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