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草案 2005 年 5 月版大众汽车公司泡沫人造革材料要求TL52284总部标准5 种型式:B、C、D、E、F 型D征求意见日期截至 2005 年 6 月 22 日应用注释由于最终形成的标准可能不同于草案,因此在原则上不按标准草案进行加工,如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采用草案,标准的使用者之间应达成协议。修订对 TL52284:2000-10 版作了如下修订:-增加了 VW50190;-增加了 Veslic 耐磨性能;-增加了组合试验(结合折叠负荷的老化;-对标准重新作了划分。以前的版本 1984 年 8 月、1990 年 2 月、1996 年 9 月、2000 年 10 月1 应用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例如用于开关和手动制动杆(B、C、E、F 型)或转向柱(D 型)内饰的泡沫人造革的材料要求。2标记棉针织物截体人造革的标记示例:泡沫人造革根据 TL52284-B3要求3.1基本要求首次供货的批准和修改根据 VW01155 的规定。发放性能根据 VW50180 的规定。色度评定根据 VW50190 的规定。有害物质的避免根据 VW91101 的规定。一次完整分析至少需要 10 个成型件和 2m2的布匹。要求的数值适用于每一次测量。3.2质地粒面和色调必须均匀。表面不得有疵点和划痕。3.3处理性能泡沫人造革的缝制必须完好。3.4使用性能材料碰皱(用手弯)时,在-40°C〜+90°C 温度范围内,如接触油脂,也不得影响所希望“皮革的柔软性”。不允许出现吱吱声和面层受损现象。对所讲的“抗尖锐声型”(E 和 F 型),其背面必须光滑(如磨平)并具有符合本要求的漆系。耐水解表层或 PUR 面层必须能用普通的不变色清洗剂加以清洗。3.5对人的亲和性材料成分和部件对人的生理应无影响,不得引起皮肤炎症或发出重味。在高温下挥发的成分必须是无毒的。-TL52284-B-TL52284-C-TL52284-D-TL52284-E-TL52284-F3.9 材料和结构TL52284-B 和 TL52284-C>PUR+SBR+CO<>PUR+CO+PET<>PUR+CO+PET<3.6 状态调节试验前,试样必须在标准气候 DIN50014-23/50 下至少停放 24h。3.7色调和粒面根据经批准的样品。3.8类型棉针织物载体上的人造革、轻型棉针织物载体上的人造革、重型聚凝人造革、硬型聚凝人造革、抗尖锐声软型聚凝人造革、抗尖锐声软厚型TL52284-B 和 TL52284-C发泡乳胶基聚酯-PUR 面层,涂在棉针织物上(涂复系);表面:批准的聚酯-PUR 末道漆载体:棉针织物TL52284-D双面包聚酯-PUR 织物(凝固系),背面不打磨;表面:批准的聚酯-PUR 末道漆(软漆系)载体:棉/聚酯针织物TL52284-E 和 TL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