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有 线 电 视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规 范GB 50200— 941 总则1
1 为使有线电视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 ) 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信号传输方式的有线电视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1
1 射频同轴电缆
2 射频同轴电缆与光缆组合
3 射频同轴电缆与微波组合
3 系统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广播电视事业、有线电视网的发展规划的要求
4 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系统的工程设计2
1 一般规定2
1 使用频道的选择和数量应根据电视广播、调频广播、卫星接收微波传输、自办节目等信号源的现状、发展和经济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2
1 宜预留 1~2 个频道
2 宜避免各种频率的组合干扰
对无法避免的干扰,应采取变换频道等措施
2 传输方式的确定,当传输干线的衰耗( 以最高工作频率下的衰耗值为准) 小于 100dB 时,可采用甚高频 (VHF)、超高频 (UHF)直接传输方式;传输干线的衰耗大于100dB 时,应采用甚高频(VHF) 传输方式或邻频传输方式
3 系统模式应根据信号源质量、环境条件和系统的规模及功能等因素确定,前端宜设置在覆盖区域中心,当接收信号场强小于57dBμ V 时,可采取增设远地前端等措施
4 按系统模式应对前端、干线和分配网络进行主要技术指标的分配和计算
5 设备、部件及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2
1 产品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经国家规定的质检部门测试认定
2 在同一系统工程中选用的主要部件和材料,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