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西 学校2011 级《木材加工》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编写人员:教务科审核教学副校长审核签字:2 附件 2 广西 校2011 级《木材加工》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一、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 一)专业名称:木材加工( 二)修业年限: 3 年( 三)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或具备同等学力者二、培养目标与规格(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生成为适应我国木材加工行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从事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第一线的工作人员。(二)人才规格1、 知识结构与要求具有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熟悉从事本专业所必需的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掌握制图、电工、机械基础等基础知识。掌握木材学、胶粘剂及木工机械的基本知识。具备企业管理基本知识。掌握制材生产工艺及原木、锯材分等检验的基本知识。掌握木材干燥方法、设备及干燥工艺等基本知识。具有木制品生产工艺及木制品装饰工艺基本知识。具有人造板生产工艺的基本知识。2、能力结构与要求(1)基本能力要求具备计算机操作、网上查询及辅助设计的初步能力。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外语简单会话和借助词典阅读外语专业资料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木材工业应用文写作的能力。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技能和锻炼身体的方法。具备信息的获取与分析处理能力。具有创新立业及新产品开发能力。具有自学与终身学习能力。(2)通用能力要求具有机械、家具、装饰图的识图能力及家具、装饰图的绘制能力。具有木材识别、应用及检验的基本能力。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常用木材胶粘剂的制备、调制和检验能力。具有常用木工刀具的选用及刃磨能力。具有常用木工机械的操作、调试及维护能力。(3)专业能力要求具有制材生产及原木、锯材质量检验的基本能力。具有常规木材干燥及质量检验的基本能力。掌握木制品生产、装饰及质量检验的基本能力。具有木制品设计的基本能力。具有人造板生产及质量检验的基本能力。3、技能要求3 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并达到中级工以上 的技能水平。(三)职业范围专门化方向就业岗位技能证书名称等级类型颁发单位木材加工制材 工原木造材工中级等级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带锯工中级等级证磨刃修锯工中级等级证检验积材工中级等级证木材干燥工木材干燥工中级等级证机械木工划线下料工中级等级证机械木工中级等级证旋木工中级等级证木制品涂饰工中级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