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 1 / 13 木材和木结构的防腐处理技术措施依据《木结构设计规》 GBJ5— 88 如下:㈠为防止木结构受潮而引起木材腐朽, 设计时必须从构造上采取如下防潮和通风措施 : 一、应在桁架和大梁的支座下设置防潮层
二、为保证木结构有适当的通风条件,不应将桁架支座节点或木构件封闭在墙、保温层或其他通风不良的环境中
对露天结构在构造上应防止任何局部有积水的可能
三、为防止木材外表产生水气凝结,当室外温差很大时,房屋的围护结构〔包括保温吊顶〕,应采取有效的保温和隔气措施
㈡对如下情况,除从结构上采取通风防潮措施外, 尚应采用药剂处理
一、露天结构 ; 二、排水桁架的支座节点处; 三、檩条、搁栅等木构件直接与砌体接触的部位; 四、在白蚁容易繁殖的潮湿环境附近使用木构件; 五、虫害严重地区使用马尾松、 松以与新利用树种中易感染虫害的木材 ; 六、在主要承重结构中使用不耐腐的树种木材
㈢木材应先胶合后进展药剂处理
㈣为了防止木结构遭受火灾的危险,应采取如下构造措施:一、在有火源的房屋,须设置防止火焰、火星与辐射热危害的防火设施〔如防火隔墙、防火幕、石棉隔板等〕
使木结构与火源隔word 2 / 13 开,被隔开的木结构仍应具有通风条件,不得将结构包裹在防火层
二、当房屋中有采暖或炊事的砖烟囱时,与木构件相邻部位的烟囱壁厚度应加厚至240mm
烟囱外外表与木构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如下规定:对于砖或混凝土烟囱 120mm 对于金属烟囱 240mm 当烟囱穿过木屋盖的吊顶时, 在烟囱周围500mm围, 不得采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
三、当房屋有采暖管道通过木构件时,其管壁外表应与木构件保持不小于 50mm的净距 ( 假如采暖管道的温度超过100oC,此净距尚应适当加大 ) 或用非燃烧材料隔热
四、木屋盖吊顶的电线,应采用金属管配线,或使用带金属保护层的绝缘导线
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汞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