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2管道局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舞单位及员工及时报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安全事件,加强管道局生产安全事件的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工作,预防和避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件管理办法》和《管道局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道局本部、直属机构及各单位(含分包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件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件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人为原因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损害或经济损失,但未达到《管道局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所规定事故等级的事件
第四条 生产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管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预防为主、全员参加、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五条 局安全环保与节能部负责生产安全事件的统计、分析、考核及技术支持
第六条 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件的调查、统计、分析和网上(即中石油 HSE 信息系统,以下同)录入工作;监督、验证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七条 所有员工均有参加事件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发现事件后必须上报
第三章 分类与分级 第八条 生产安全事件分为四类:(一)工业生产安全事件: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 105 日的损害)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0 元的情况;(二)道路交通事件:企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0 元的情况;(三)火灾事件:在企业生产、办公以及生产辅助场所发生的意外燃烧或燃爆事件,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0 元的情况;(四)其他事件:上述三类事件以外的,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00 元的情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九条 工业生产安全事件、道路交通事件、火灾事件以及其他事件根据损害程度分为五级:(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