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SG-WJ.技—施工安全资质管理规定编 制: 罗兴华审 核: 赵学批 准: 钟云版 本 号: 01发放编号:受控状态:2006 年 12 月 1 日发布 2006 年 12 月 1 日实施石 林 供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1.总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方针,落实外包工程施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施工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实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1.2 工程施工单位实行施工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承揽公司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必须持有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 进入公司范围的工程施工人员实行安全资格准入制度。公司发包的工程施工进场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级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获得《进网作业许可证》、《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进场施工。1.4 公司发包的工程施工项目实行安全考核制度。施工过程发生违章行为和事故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1.5 本规定适用于石林供电公司发包的工程施工。 2.施工安全资格证2.1 施工单位必须持有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承包我公司发包的工程施工项目。2.2 以下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手续由上级把关查验:2.2.1 省公司或电力系统外单位招投标的工程施工中标单位。2.2.2 安装、调试、检修、维护本厂生产的设备、设施的生产厂家。2.3 公司安生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作班人员两证的查验工作,并对审查结果真实性负责。2.4 施工单位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承揽石林公司发包的工程 ,并承担安全责任;(3)县、市级以上建委(或建设局)颁发的电力、机械、建筑等施工承建资格证;(4)施工单位的施工业绩简历、证明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5)施工单位进场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份2006 年 12 月 1 日实施 第 0 次修订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证和资格证.(6)安全防护设施、劳动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 施工队伍超过 30 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 人以下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并有安全员任命书。 上述安监人员、安全员没有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必须另外聘任,提供有效聘任书。 施工单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