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法律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施工场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第一款、安全奖罚总体要求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中成绩突出或安全大检查评比优胜,项目部给予 100-1000 元奖励,评比最差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班组,将对该班组进行 100-1000 元罚款处罚
(具体根据业绩和检查评分,由项目安全部提出奖罚申请,项目经理批准)
每月安全大检查综合评比优胜班组获得好评的
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新,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开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抢救伤员有功的
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开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对以上“文明施工场地”,“标化施工场地”,“标化样板施工场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第二款、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进场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违者将对班组按 200 元/人罚款,发现一人处罚一人,并将罚款进行公示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将对班组给予 200 元/人罚款,发现一人处罚一人
门卫责任人处罚 100 元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工人每人一次罚款 50 元,对于多次提醒(或罚款)无效的工人,班组必须把该工人清理出场;不按要求系好安全帽帽带的每次罚款 10 元,将安全帽代替板凳使用的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
(管理人员十倍处罚)4
胸卡(上岗证)下发到班组负责人,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胸卡(上岗证)的,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施工现场,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