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1、总 则 1
1 为加强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以下简称生活区)管理,切实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精品 word 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2 生活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生活的场所,包括施工现场以内和施工现场以外独立设立的生活区
3 总公司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 5000 平方米以上或工程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工期在 60 天以上的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适用本标准
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 5000 平方米以下或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下且工期在 60 天以下的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一般规定2
1 生活区与施工区应严格划分,并保持安全距离,采纳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进行围挡,且高度不得低于 1
2 生活区应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要求
生活区用房应安全、牢固、美观,并符合消防安全法律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
3 生活区应配备卫生监督员,对生活区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4 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卫生防疫、生活设施的使用、维修等各项管理制度,应定期对生活区住宿人员进行卫生防疫教育,并制定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5 生活区必须保持卫生清洁,定期清扫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