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做好金昌热电联产工程建设期间各施工单位用水的管理、运行、维护,确保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金昌热电联产工程建设期,建设单位及各施工单需各负其责做好本制度的管理工作。1.3 施工现场用水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区管理。各施工单位需根据金昌热电联产工程部编写的施工用水管理制度遵照执行。1.4 各施工单位赋有工程承包合同所界定范围内的施工用水的建设、施工用水设施和施工用水管理的职责(包括安全管理职责)。2 职责范围2.1 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用水的归口管理,负责各施工单位用水的审批手续,并完成每月水费的收缴及向供水处缴纳水费工作,并定期检查各施工单位的用水情况,发现问题有权向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2.2 各施工单位必须设有施工用水管理负责人(名单提交建设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存入档案)进行联络,在施工用水前必须完成施工用水审批手续和每月水费的统计和缴纳工作。2.3 各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所界定的区域范围,全面负责本施工单位内各用水管道及支管线的建设和管理(包括维护保养和冬季防冻措施),并负责本施工单位内施工用水的统一管理。并履行好建设施工用水管理协议的各项条款内容。3 施工用水的管理要求3.1 各施工单位须设专人负责施工用水的管理,将名单报基建工程部备查,并根据建设施工用水管理协议的要求按时交纳水费(每月 6 日前)及水消耗月报表,建设单位需定期抽查施工单位用水情况。3.2 施工单位在本区内进行不影响主管道安全运行的检修工作时,可自行安排,否则应事前通知建设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取得建设单位的许可后方可进行,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3.3 各施工单位在供水母管上接管,须提前向金昌热电联产基建工程部施工用水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的取水支管上接管(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临时修建一个总阀门井,并安装好总阀门和计量水表,施工用水检查验收合格后在总阀门井盖上必须加锁,钥匙由基建工程部负责人进行保管),接管要求:在供水母管上不允许接任何用水管道,必须在指定的供水阀门井 3—5 米处重新建一个施工用水阀门井,用施工用水支管跟供水母管阀门后进行连接,并且在新建的阀门井处安装好计量水表。具体接管见图纸要求),所需阀门及计量水表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并由基建工程部负责安排施工,施工单位在完成水表至用水管线(包括施工及生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