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进度管理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海宁市社会进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建项目的投资效益,控制项目进度,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 进度管理具体要求第二条 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审批1、合同内工程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 28 天内,向监理公司提交三份格式和内容符合项目合同工期及建设标准要求的总体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拟采纳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各专项方案,对根据规定要求需评审的专项方案,应组织评审
2、年、季、月度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每年 12 月 25 日前,根据经审批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或其修改的计划,向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提交下一年度的施工计划,以供审查
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量完成的和下一年度估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包含项目关键节点的计划工期),以及为实施此计划须实行的措施
承包人同时随项目进展及时提交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对月度计划未完成的原因应深化分析,并在剩余工期中实行有效措施补回工期
在必要时,承包人应细化月度计划,按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要求的时间上报更详细的周进度计划和报表
3 进度计划的审批3
1 投资建设部与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分项工程工期安排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由投资建设部项目组和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更改
2 投资建设部与监理单位审核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存在影响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因素,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由投资建设部项目组和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三条 材料设备采购进度计划审核1、投资建设部根据审核的总进度计划草拟甲供材料设备采购进度计划于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步性,对不能满足要求的计划进行修正;2、投资建设部组织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进度计划于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步性,对不能满足要求的计划进行修正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由投资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