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既有线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总则1.1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24】190 号)、《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331 号文)、《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TB10401.2-2024)(J260-2024)特制订本规程。1.2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或按计划要垂直点进行施工作业,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1.3 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和施工相互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各项施工。1.4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及遵守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1.5 施工中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6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1.7 施工人员身体应健康,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不宜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1.8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1.9 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1.10 铁路工程施工中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2 基本规定2.1 既有线施工一般规定2.1.1 当施工需封锁线路或停用运行中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设备影响行车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规定期限内向铁路运输部门提报施工计划。2.1.2 在施工计划实施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批准的施工计划,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要点申请手续。2.1.3 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允许施工命令后,必须确认施工的起止时间,并根据施施工场地点所在位置设置可靠防护后,方可指示开工。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