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登记号 :□□□□□□ □□□□ □□□□ 行政区划代码 年 份 流水号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登 记 书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监督机构: 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报监登记须知一、办事程序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施工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编制书面资料和建设现场设施资料,并填写《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携相关材料到桂林市政务中心办理监督登记手续。2、桂林市政务中心收到相关材料后,2 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予以备案登记。3、建设各方应仔细阅读后附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按相关要求配合监督站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二、填表须知1、每个单位工程单独填写《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一式四份,监督站留存一份,建设单位领取三份:自存一份,并代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2、仔细填写表格,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其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表格内容核实后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3、《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可以登录网站(网址:http://zjj.glfcj.gov.cn/中文网名: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载。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请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到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一、工程概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须提供核查的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2、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合同(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3、图纸审查报告(含意见和答复)(一份原件);4、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含人员的姓名、职务、2 吋彩照、签名式样,一份原件)及法人公司的任命文件(一份原件);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 份(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审记录 1 份(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7、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名单(一份原件)、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8、经监理单位审定的,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原件后退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