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桥梁单项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协议 合同编号:GDSD-NDGS/QH- 甲方:乙方: 为满足甲方建设内邓高速№
2 标项目桥梁 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部分桥梁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
1 工程名称:内邓高速№
2 标桥梁工程 1
2 工程地点:河南省淅川县 1
3 工程内容:甲方组织机械开挖基坑,乙方人工配合土方清理
从截桩开始到桥面铺装的所有工作(预制梁板的预制吊装不包含在内),破除桩头按 φ1
2 米的 250 元/个,φ1
5 米的 300 元/个包干使用
4 施工范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二条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协议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 本协议书及附件;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国家现行的工程技术法律规范、标准、规程;7) 图纸;8) 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工期3
1 工期: 日历天3
2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3
3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 3000 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协议价格的 10%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24 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