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法律规范(试)目 次1 总则 2 术语3 材料3
1 非金属无机建材 3
2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3
4 胶粘剂3
5 处理剂4 工程勘察设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1 一般规定4
2 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水平调查及防氡4
3 材料选择5 工程施工5
1 一般规定5
2 材料检验5
3 施工要求6 竣工验收附录 A 测试舱的测试附录 B 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游离甲醛的测定附录 C 土壤中氡浓度测定附录 D 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的测定 1 总 则1
1 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安全适用,制定本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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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环境污染控制
本法律规范不适用于构筑物和有特别净化卫生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
3 本法律规范中实施污染控制的污染物: 放射性污染物氡(222Rn),化学污染物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4 民用建筑工程按不同的室内环境要求分为以下两类: 1 Ⅰ 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办公楼、医院病房、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工程; 2 类民用建筑工程:旅店、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商场(店)、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医院候诊室、饭馆、理发店等公共建筑
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遵守国家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工程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2
1 民用建筑 civ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