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文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文件 苏建招办(2024)6 号苏建招协(2024)3 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招标办(处)、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法律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办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档案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并能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内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字、图表、光盘等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负责,各级监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建立招标投标档案
第四条 归档的招投标文件资料,其内容必须准确、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
第五条 监管机构的项目经办人应在监督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保存依照有关法定程序备案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应当在接受施工合同备案之日起五日内,将有关收集齐全的归档招投标文件材料交档案管理人员
经办人发生变化时,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 招标投标档案应当专人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