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港口水运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严惠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天津 300222)摘要:港口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其中很大一部分属于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投资属于政府行为
为了使基本建设资金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用,制造出最好的社会效益,需要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对建设资金进行合理的有计划的使用
水运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重点是工程设计阶段
通过设计竞争选定最优的设计方案是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的有效手段关键字: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定额 体制改革前言近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飞速进展,给水运行业带来生机
尤其去年国家的4000亿投资拉动内需,各地的很多基建项目纷纷上马,巨额的投入要求我们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更加迫切和严格,以确保国家的投资能产生最大的效益
1、港口工程中水工建筑的特点沿海港口水工建筑与陆上建筑无论在设计还是在施工上都有很大不同,设计中除了考虑使用荷载和自身荷载外,还需考虑海浪,海风,海流、海冰等海洋特性
施工需要依托大型的施工船舶
这决定了水工建筑造价的独特性,即造价的编制与施工程序关系重大,对于某项特定的单项工程,水上施工的费用远远高于陆上施工的费用(例如水上防波堤工程)
所以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对工程造价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2、关于预算定额体系的作用 预算定额体系,包括预算定额、价格、费用定额、调价规定的作用是造价体制改革以来一直在争论中的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定额的作用是指令性还是指导性
市场经济进展到今日,再强调定额特别是其中价格的指令性作用显然已是不合适的,也不符合价格法等的要求
整个定额体制,除了材料消耗量的标准(不考虑材料代用)可以是普遍适用的以外,其他包括人工、机械消耗量及其价格、材料价格、费用定额、价差调整等都应是一种参考标准,不再有强制效力
这一点可能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
从这一层次考虑,定额的作用应该是参考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