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委托方) (施工方) 住 址: 地 址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电 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芜湖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一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甲方住房系合法住所。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 1.2 工程地点: 1.3 房屋结构: □框架结构 □砖混结构 □建筑面积: M2。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乙方提供) 1.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提供清单) (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以清单为主) (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甲方提供清单) 1.6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 (见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指派公司员工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3.2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设 计 施 工 图 纸 , 图 纸 一 式 两 份 , 甲 方 乙 方 各 一 份 。 设 计 费 ( 大 写 )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电源、水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居的关系; 4.4 不拆改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改原建筑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的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存好原居室内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