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药集团新版GSP计算机系统评定项 第 1 页 共 1 页 7 **00701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
企业的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计算机系统等应符合本规范及其他法规文件的规定,并符合企业实际
126 **05805 企业计算机系统应当有符合《规范》要求及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
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应符合《规范》及附录中相关规定的要求,并与企业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企业实际需要
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库等相关数据库
8 *00702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对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计算机系统等关键要素的具体内容有明确说明
10 *00802 企业应当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企业内审制度应明确规定需进行专项内审的情形,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形成报告
有以下情况,应进行专项内审: (1)经营范围发生变更;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变更; (3)经营场所迁址; (4)仓库新建、改(扩)建、地址变更; (5)仓库温湿度调控设备、计算机系统更换; (6)质量管理文件重大修订; (7)机构调整; (8)工作流程发生改变; (9)因药品质量原因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0)服务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或顾客投诉、新闻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时
82 *04001 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后方可进行数据的录入或者复核
计算机系统的功能设计、操作权限、数据记录等应符合质量管理文件的规定
应通过授权、设定密码使各部门或岗位操作人员获得对应的计算机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