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3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 30 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
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 B
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 C
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 D
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 【答案】D 【解析】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有:(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选项 A);(2)行政争议(选项 C);(3)劳动争议;(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选项 B)
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监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
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可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C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出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B 【解析】(1)选项 A所涉及考点 2015年教材已经删除;(2)选项 B: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选项 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