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 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GB/T16739
1—2014 2014 年 9 月 3 日发布 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 1 范围 GB/T16739 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和管理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624 汽车维修术语 GB/T16739
2—2014 汽车维修开业条件 第2 部分:汽车综合小修与专项维修业户 GB/T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562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the enterprise for motor v 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
按规模大小分为一类企业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2 小型车 small v ehicle 车身总长不超过6m 的载客 车辆 或最大设计 总质 量 不超过3500kg 的载货 车辆
3 大中 型客 车 large and mediu m passenger v ehicle 车身总长超过6m 的载客 车辆
4 大型货 车 heav y -du ty goods v eh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