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制度,领导重视,建立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觉履行经营者义务,积极维护消费者的权利。 2.诚实守信,文明经商,没有虚假宣传、演示和不切实际的承诺,不搞减免法律责任的格式合同、店堂告示、通知等。 3.重要商品建立索证制度,“三包”措施落实到位、主动、及时、公正处理好消费者投诉。 4.坚持明码标价,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价格合理、公道,计量准确。 5.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端正,文明礼貌,用语规范。经营场所容貌整洁、卫生、安全。 6.2013年至今无侵害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严重违章处罚记录。 二、提交材料:上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评选申报表(附件一)、评选评分表(附件三)、申报总结材料(要体现评选标准内容)。 2 附件一: 第十二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申报表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编 经营范围 经营 状况 经营面积 平方米 职业人数 人 2013年 销售额 万元 2013年 实现利润 万元 是否建立消保联络机构 近两年 所获荣誉 企业申报 意见 年 月 日 消保分会 意见 年 月 日 3 市保委 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二: 第十二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考核评分标准 基础分 70分 一、企业领导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分 内 容 分数 标 准 消协 评分 1、企业有一位领导负责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并设有专门机构或专人对维护消费者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7 1、未设立机构或专人,扣 7分;虽有机构或专人,但与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2、经常性地有计划、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教育。 7 2、未对职工进行教育的扣 7分;教育不经常的酌情扣分。 3、组织各部门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有记录。 6 3、未组织检查或检查无记录,扣6分;工作做过,但与企业经营状况不相适应的酌情扣分。 二、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0分 内 容 分数 标 准 消协 评分 1、人财物管理制度健全,其中包括:计量、物价、质量管理、售出商品“三包”制度,损害消费者赔偿制度和出租柜台管理制度,提供服务或购物凭证制度等。 6 1、未制定各项必要的制度扣 6分;各项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的酌情扣分。 2、有与本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计量、物价、质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