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加工厂制作合同甲方:广州兴万安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李森雄(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前提下,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公司承接放置加工厂制作的铝合金工程二、工程地点:不定三、承包范围:铝合金制作四、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制作、包装车、包调试、包加工场内运输、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成品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成品保护、包维修、包工伤保险和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包一切小型工具形式承包
五、工程造价:1、实行单价包干形式
序号工程项目单位单价备注152平开窗系列元/m17
88包装扇玻璃250平开门系列元/m215
38包装扇玻璃3推拉门系列元/m11
38包装门玻璃4铝合金格栅元/15
385百叶窗系列元/m215
519.386幕墙窗扇元/m215
519.38包装扇玻璃7地弹门系列元/15
388推拉窗系列元/m211
75包装扇玻璃9元/m说明:(1)以上单价包含、报料、制作加工、安装玻璃等有关配套配件、打胶、加工厂的清理5S工作,材料转运至作业面,材料清理等一切工序(2)其中制作安装单价为:该工程项目所需安装的窗已全部完成,包括安装配件、玻璃、打胶、等有关配套配件、清理完成(经总包及业主验收为合格)
(3)工程造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验收合格)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
六、付款与支付方式:1、月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制作加工工程量的80%,在下月25日前支付给乙方
2、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支付制作加工工程总价款的90%给乙方
3、在验收时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2天内进行整改,若乙方不能按时整改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它班组进行整改,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甲方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