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成本费用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 xx 公司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规模,堵塞漏洞,制止铺张浪费和徇私舞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成本费用是指xx 公司为了获取收益而发生或支付的各种耗费以及虽与获取收益无关但应由本期负担的各种耗费。第三条 成本费用的下列职务应分离:批准人与经办人的职务相分离;经办人与证明人、验收人相分离。?是否增加财务处理与批准分离第二节 分工和授权第四条 xx 公司的成本费用预算方案和成本费用的承包考核方案由公司总部统一编制, 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将各项成本费用指标下达各单位执行实施。各分公司经理 (分厂厂长) 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本单位的成本费用的开支规模,确保本单位的成本费用承包考核指标不超支。第五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开展正常业务开支的费用具有签字批准权,但一次开支金额超过5 万元的必须提请公司对口主管副总签字批准,50万元以上的正常费用开支应由公司高管集体批准;非正常业务开支由公司主管副总签字批准,一次性开支金额在10 万元以上的要经公司高管集体批准,并形成会议记录。第六条 各分公司及下属单位在本单位的正常业务和下达成本费用指标范围之内有开支自主权,具体批准权限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实施,并报公司总部备案;非正常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广告宣传)原则上由公司总部统一开支,各下属单位如确有必要开支,应事先报经公司总部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第七条 各分公司及下属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核算、记录本单位的开支成本费用,定期报告本单位的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说明和分析。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负责汇总、 分析全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领导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说明、分析资料。第三节 实施与执行第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将成本费用的承包指标合理分解至各职能部门或个人。第九条 各单位开支的成本费用,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或其他符合有关会计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有效凭据 (并附与发票或凭据相关且必要的合同、协议、文件、清单或其他证明资料) ,由经办人在发票上署名、表明经办人的身份或在有关凭据的填报栏上署名, 需要证明或验收的由证明人或验收人署名并表明验收或证明身份,有权批准成本费用开支的人员应在自己职权范围和批准权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