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使公司的接待工作流程化、标准化,提高公司接待工作的水平,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公司的合作伙伴、重大客户、政府领导和其他重要客人适用本细则。第三条实施细则责任部门为总部总裁办。第四条接待准备(一)总部领导邀请的重要客人需接待的,可书面或口头提前通知总部总裁办。(二)各公司、 总部各部门邀请的重要客人需接待的,须填写《接待审批表》(见附件)并提前一天通知总部总裁办。(三)各部门分工1、 总部总裁办制订接待方案。2 、总部总裁办: 总协调、 车辆调度、 接待用餐安排、 住宿安排、会议室、纸、笔、公司资料、饮料、水果、花卉、音响、欢迎牌(标语)、摄影、摄像、投影。3 、各相关部门:演示用材料、宣传材料、专题讨论议题、展示厅演示与讲解(四)参加接待人员确定1、 主陪人员:每次接待应明确公司的主陪人员,主陪人员职位原则上应与到访人员中职位最高者相当,主陪人员负责全程陪同,如有特殊情况,应委托职位相当的领导陪同。2 、其他陪同人员:各相关人员。3、 接待保障人员:由总部总裁办根据需要统一调配。(五)着装及礼仪、通讯要求1、 所有参加接待人员必须着装整洁:男士着衬衣、西服、着正装皮鞋、打领带,不留长发、胡须;女士着职业套装、画淡妆,不佩带特别首饰;司机、保安、清洁工按规定着工装。2、 所有参加接待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工作牌(在公司范围内)。3、 所有参加接待人员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随时到位。第五条演示厅、会议室布置及调试(一)展厅由熟悉展厅演示设备的专职人员进行调试;由熟悉演示设备的专兼职人员进行现场演示及讲解;陪同的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负责解答客人的现场提问。(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播放公司VCD宣传片(若有,限时5分钟左右)或由副总以上人员介绍公司宣传幻灯片(若有,限时10分钟左右)第六条公司参观应由公司主陪人员陪同并介绍公司情况,相关负责人陪同,除部分保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必跟随。第七条会议演示和讲解人员应由熟悉公司情况的部门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演示和讲解。第八条正式邀请的重要客人必要时应在大楼门口、公司大厅门口悬挂欢迎标语或放置迎宾牌。迎宾牌(标语) 分为通用型和专用型,由总部总裁办制作和布置,样式及内容由各相关公司、部门拟定。第九条重要客人由主陪人员到机场或住宿地或客人出发地迎接,公司陪同人员到办公楼门口迎候(人数控制3 人左右)。一般客人由指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