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编 号 :东 湖 胜 景 小 区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盘锦双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第一部分协 议 书甲方:盘锦双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东湖胜景 A#楼建筑面积:暂定 A#楼 11063m2结算面积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为准工程地点:大洼县大洼镇工程内容:建筑、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群体工程应附乙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大发改发【2009】106 号资金来源:自 筹二、工程承包范围(一)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除甲方外委项目外)的全部工程。甲方外委项目(合同外项目)如下:1、室内进户门、单元防盗门及外墙瓷砖主材;2、天燃气、对讲系统材料及安装,电视、电话安装;3、外墙涂料的施工;4、桩基础(不含截桩);5、高层及地下室消防工程、通风工程;6、土方工程、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7、电梯、观光电梯外弧形观光窗、地下车库采光天井;(二)如有变更按图纸做增减量的现场签证。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09 年 6 月 5 日竣工日期: 2011 年 9 月 15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45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标准。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外墙保温等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材料规格型号施工。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暂定以最终结算值为准小写:¥元,合每平方米元。六、拨款方式乙方从基础垫付至主体6 层,按工程量拨 80%,12 层、封顶各拨工程量的80%;砌筑完、抹灰完各拨工程量的80%,交工前拨两次, 交工时留 10%,档案备案完拨 7%,3%作为保证金。七、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工作:(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并提供地勘报告和地下隐蔽资料;(2)提供施工图纸三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3)甲方委派专职工程师行使施工管理中甲方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监理工程师执行甲方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权力;(4)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责令其退场和返工。2、乙方工作:(1)负责合同价款中的水电等相关费用,保证达到环保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清”;(2)提供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施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