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 154 号),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仔细做好本《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执业监督管理工作。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表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备案申请表 .doc 附表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异地代理业务备案申请表 .doc 附表三:工程招标代理分公司备案审核登记表 .doc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及执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部令 154 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管理和执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上述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不受中央或者地方投资来源的限制。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和执业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 资格认定管理第四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1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6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负责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初审,并将初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