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天津 铁路悬臂现浇连续梁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新建铁路天津南港铁路工程分包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新建铁路天津南港铁路 2、工程范围:( 48+80+48 ) m 悬臂现浇连续梁 ( 32+48+32 ) m 悬臂现浇连续梁 3、工程数量:( 48+80+48 ) m 混凝土 m³ ( 32+48+32 ) m 混凝土 m³ 4、工程总价款:大写: (小写:¥ 元)零星用人工以双方共同确认数量为准
第二条:施工期限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路部现行的技术标准、法律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法律规范和标准执行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乙方未按甲方技术交底及要求施工,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发生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甲方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施工予以配合并提供方便
3、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本工程所需材料除挂篮、钢模外由甲方提供
挂篮、钢模租赁费用根据本合同条款的约定,已包含在合同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内,甲方不再另行结算和支付
2、乙方应严格根据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