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及处理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信访接待与处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党委,各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开发区,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市信访接待与处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7月日-1个体上访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市公安局驻大院警务室应立即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信访局通报情况并维持秩序
(二)市信访局应及时派人到现场,引导上访人到市信访局反映问题,并通知信访事项所涉乡镇或市直部门相关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做好解释、劝返工作
(三)在市政府机关大院及市信访局发生20人以下集体上访,或有拦截车辆、打横幅标语、静坐下跪等过激行为,经劝阻无效的个体上访,信访事项所涉乡镇或市直部门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及时到现场接待处理
发生2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所涉单位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必须及时到现场接待处理
**********应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其他乡镇办事处应在60分钟内赶到现场
(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协调相关乡镇和市直部门,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必要时要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报告,通知公安部门派-3亲自带队,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将上访人劝返接回,坚决杜绝发生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
第五条上访人被劝返回当地后,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上访人第1页共17页的思想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
(一)对已经承诺解决或应该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对上访人因不了解政策法规而存在误解的,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对不够完善的政策和规定,要及时修改完善;对工作需要但尚未出台的办法、规定,要抓紧研究制定,本级本部门无权制定或者修订的,应向上级提出有关建议,同时向上访人解释说明
(二)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有批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