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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了法律规范施工项目的管理,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保证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订本程序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施工项目的管理
1 行政服务部和设备部负责对公司施工项目的管理
2 各部门配合本部门内施工项目的环境管理
3 工艺部 IPQC 对施工给产品生产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监督
1 施工项目的审批
根据公司生产的需要,有施工项目的时候,由行政服务部和设备部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然后由公司领导审批
2 施工单位的选择、管理4
1 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对以前在本公司进行过施工的单位,遵守公司环境方面的要求,好的可优先考虑作为承包商
3 对施工单位,有可能时对其环境表现进行调查,如信誉如何,是否遵守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对施工垃圾的合理处理等
3 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4
1 行政服务部要求施工单位明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并向负责人介绍本公司的环境方针 、政策
2 行政服务部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制度或措施
3 设备部指定施工现场公司内部管理责任人,对施工方进行监督
4 公司内部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1)对施工场地划定界限,指定施工物料及垃圾临时堆放场地
(2)检查污染治理设施与工程是否按进程要求同步进行,施工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当发现不符时:a、立即向施工方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否则要求施工方停工
b、对已造成的环境影响,应要求施工方人员实行相应的补救措施,防止和减轻粉尘、垃圾、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如对散落的粉尘、材料进行清扫、冲洗、收集乱扔的垃圾等)
5 工艺部 IPQC 对车间内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监督,如有粉尘、灰尘飞扬,影响到产品质量,则立即报告部门经理或以上领导予以处理
4 施工项目竣工后的验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