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泸州市纳溪区国家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管理制度为确保我区国家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动,保证从事项目建设和服务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促进纳溪区经济和社会事业高速进展,根据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我区国家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制度
一、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和服务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制度1
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吃请、礼金、礼卡和有价证券;2
不准向工程建设单位入股、借车、借钱及其他物品;3
不准利用职权向工程建设单位推销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工程建设物资;4
不准在工程建设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
不准利用职权向工程建设单位安排施工单位;6
不准弄虚作假,瞒报或虚增工程量;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7
不准隐瞒工程质量隐患、违反施工技术法律规范、随意变更工程质量要求;8
不准私自向外透露或借阅不宜让施工单位知道的有关工程资料;9
不准办事拖拉、互相推诿,不准故意刁难工程建设单位;10
不准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二、严格实行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必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归还上述证件
中标人派驻现场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一致
三、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单位和项目业主现场派驻代表制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根据招投标法律规范及程序招标优选确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单位的审查和备案,备案时应审查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其派驻现场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员,须与投标文件一致)
监理合同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并在施工现场监理项目监理机构
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日常监管,对工程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必须严格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