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书申请人:xxx,女,xx岁(身份证号码20XX20XX20XX20XXxx),住20XXx街道xx村xx组xxx号,电话:20XX20XXxxx被申请人:xx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xxx,职务:主任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不服,特此申请复查。申请复查事项:一、要求撤销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二、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审查确认xx村于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与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三、要求被申请人责令xx村依法改正于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四、要求被申请人责令xx村向申请人发放已发放的村集体经济收益款3500元,组里3060元。五、申请人要求参加听证会,参加辩论。事实与请求:本人信访反映的是一、xx街道xx村在20XX年6月25日召开村二委会、组长会议,并形成《村二委会、组长会议记录》,其中第七条为“没有参加二轮承包结婚后迁入,已经离婚人员不予享受村民分配待遇”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剥夺了申请人与村民的同等待遇,xx村竞置国法不顾,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违反了法律规定。20XX年7月30日申请人向杭州直播12345反映问题时,xx村楼卫明书记明确表示只要法院判决申请人有村民资格,就给申请人享受本村村民待遇,20XX年8月3日xx街道关于申请人第1页共4页的村民待遇问题召开会议,xx村书记村长也承诺说只要法院判决申请人享有村民资格,就给申请人享受本村村民待遇。20XX年12月21日xxx人民法院作出(20XX)杭临民初字第1604号《民事判决书》、20XX年3月28日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浙杭民终字第491号生效《民事判决书》均明确申请人具有20XXx街道xx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国家法律与政策有权参予本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二、xxx人民政府下发临政发(2008)253,关于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08—20XX年)的通知明确了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依法保障公民权益贯穿于政府各项工作,着重保障民生权益,努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无越权、滥权和不作为,坚决做到平等保护、权责一致、监督有力,切实保障公民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在第四项第20、明确规定保障和规范村民自治。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依法开展自治管理,督促村民自治组织完善村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探索对村民自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村规民约备案制度,逐步建立村民自治活动的纠错机制。健全村民权益纠纷的行政调处机制,保障村民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xx村20XX年6月25号召开村二委会、组长会议,并形成《村二委会、组长会议记录》以会议决议形式捍然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带领村民对抗国家法律与政策,可xx街道办事处还是没有尽其责任漠视xx村的行为,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与纠正,造成xx村违法自治,使村组织上的权力凌驾于国法之上,使xx村变成一个以强欺弱,以势力欺压个体,邻里失和,没有法律可讲,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组织。三、申请人将情况向被申请人反映,就是希望村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与纠正,对xx村发生的违法村民自治行为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与纠,希望村上级第2页共4页部门帮助与指导xx村依法自治,避免一个基层组织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xx街道办事处却模棱两可不重视的态度。为了合法权益我又于20XX年5月6日向xxx信访局反映,市信访局把我反映的事情转到街道,xx街道于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答复是一种极不负责的推脱,说关于村归民约“备案”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指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xx街道办事处属于xxx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属于乡镇人民政府,所以对xx村的村规民约没有备案的职责。以此推却责任。故要求撤销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