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检察院调处一起重大涉法涉诉案件近日,在XX省XX县区检察院与县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被告人邓俊亮和被害人张海兵以及双方亲属终于在和解协议书上自愿签字,从而使这起长达一年的双方不断上访事件得到圆满解决,避免了越级上访和更严重后果的发生
被告人邓俊亮和被害人张海兵是亲戚关系,邓俊亮将自己儿子送到张海兵的铝合金装潢店做事
20XX年3月,邓俊亮的儿子在店里做事后突然得病并瘫痪,双方因医药费一事产生矛盾并发生多次冲突,多次找当地派出所、乡政府、县公安局以及县政府反映要求解决,但因双方分歧太大,一直没有调解成功
20XX年10月15日,邓俊亮在张海兵家,又与张海兵发生冲突,并将张打成重伤
公安机关侦查后,以被告人邓俊亮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
20XX年2月16日,XX县区人民法院就人身损害赔偿作出民事判决,判处张海兵赔偿邓俊亮的儿子医药费等40余万元
2月20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邓俊亮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赔偿张海兵医药费10万余元
2月26日,张海兵接到判决后,以适应缓刑不当、量刑畸轻为由请求检察机关抗诉,并与多位亲属一同到县委、县政府上访
XX县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成立了专案小组,主动找到被害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一些亲戚,针对案件的起因、事实、后果,讲法释疑,征求他们的解决办法和处理意见,并耐心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
案件判决后,为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检两家密切配合,6次找到当事人,给双方当事人阐明和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在判决生效的前一日促成了双方和解
张海兵服判息诉,并赔偿10万元给邓俊亮的儿子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政法机关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怎么办
杨洪岐、杜桂芝两件冤案就曾到XX市检察院抗诉,对明明符合抗诉条件的也硬说你不符合,只是口头答复,不给出具任何法律手续,控告XX市检察院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