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有关规定的通知130号5.15VIP免费

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有关规定的通知130号5.15_第1页
1/13
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有关规定的通知130号5.15_第2页
2/13
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有关规定的通知130号5.15_第3页
3/13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文件渝公消发〔2024〕130 号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有关规定的通知各支队、大队,防火部各处、站: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06 号)已于 2009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工作顺利开展,总队对行政审批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行政审批范围以下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属于行政审批范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下列大型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别建设工程:1.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本条第 1 项、第 2 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见附件 2);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二、行政审批权限划分:(一)总队审批权限负责全市范围内下列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1.单体建设工程:(1)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含本数)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2)建筑面积超过四万平方米(含本数)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2.小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三十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的或总居住户数在一千五百户(含本数)以上的小区项目中属于行政审批范围...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有关规定的通知130号5.15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