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谈施工企业“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应用我国财政部于 2024 年 9 月颁布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等七个会计科目。其中,对会计核算影响较大的就是“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这两个科目。精品 word 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工程结算”科目。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工程结算”科目的开设,将工程价款开单结算业务和收入确认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便于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这是相对于原《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变化最大的一项规定,改变了原来将开单结算和收入确认合在一起进行核算的办法。该科目的设置使许多施工企业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时感到难以适应,特别是在初步实施阶段需要理清“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合同估计损失准备”等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对“工程结算”科目的归集,能够直观、全面地反映出某个建造合同从签订合同至合同完工交付过程中,所有环节所完成工作量的本期结算情况以及累计结算情况。同时,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全部建造合同的本期结算情况和累计结算情况,便于施工企业与合同成本对比,掌握结算进度。 2.“工程施工”科目,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①“合同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可设置“自营合同成本”和“分包合同成本”两个明细科目。自营合同成本必须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设置明细科目;分包合同成本可只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②“合同毛利”明细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这就可以提供合同工程开工至完工累计发生的工程成本,反映的信息能促使施工企业实行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