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赣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责任状(样表)(*号部分为必填)为了提高工程建设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政府第63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本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特向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如下保证。一、建设单位1、保证按规定组成项目法人,并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不隐瞒或擅自扩大建设内容(包括超过批准的面积、层次、造价等)。2、不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的规定,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随便更改设计施工图纸。3、保证按规定组织(或委托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验收,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投入使用或不交付用户投入使用。4、鼓舞施工企业争创优良工程,实行有效措施支持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和现场标准化管理。二、施工单位(一)工程质量精品 word 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仔细贯彻《建筑法》及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施工过程中全过程服从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力争创市优和省优。2、保证按规定落实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和各项质量保护制度,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在建筑物合理的使用寿命内,按规定对所建工程质量负责。3、严格执行施工技术法律规范,并按施工进度做好各工序、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定期召开质量专题会议,重点解决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仔细治理质量通病,对质监人员提出的有关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整改意见和指令,保证按标准、按期限进行整改。4、保证隐蔽工程按规定进行自检和质量监督验收,并做好记录和鉴证。5、根据不合格的材料不投入使用的原则,仔细把好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关。严格实行“见证取样”制,按规定送检,并经检验合格后使用。6、仔细做好施工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验评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在工程竣工时将资料送质量监督部门审核。(二)安全生产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服从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在组织施工时,仔细落实施工组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