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法律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定义] 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运用诚信综合评价成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是指评价实施单位依据本办法和评价标准,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经营管理活动情况进行的量化评分。第三条[职责分工]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的主管部门,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实施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实施监督管理。市、区县(自治县)建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第四条[评价原则] 实施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采集方式] 企业诚信信息由行业监督系统自动采集、企业自行申报和监督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猎取。第六条[软件支撑]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全市建筑施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负责其开发、运行、维护和管理。第二章 评价体系第七条[体系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由企业行为评价和现场行为评价两部分组成。企业行为评价是指企业一定时段内的业绩、纳税、合同履约、奖励、惩处等信息的动态加减累计分,占总权重的 60%。现场行为评价是指企业承建项目在一定周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信息的动态加权平均分,占总权重的 40%。第八条[首次评价基准分] 首次参加评价的建筑施工企业,其诚信综合评价基准分为 75 分。第九条[计分规则]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实行每日动态发布,得分计算公式如下:C=B×60%+ΣZ 动+ΣZ 原×20%+ΣA 动+ΣA 原×20%N1N2其中,C 表示当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B 表示当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