贮罐维护检修规程1 总则1.1 合用范畴本规程合用于最高工作压力为 0.1~35MPa,工作温度-10~500℃的钢制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维护与修理。2 设备的维护2.1 日常维护2.1.1 操作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所使用的容器做到“四懂三会”,并经考试合格,持安全作业证上岗。2.1.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容器操作规程启动,停止和操作容器,严禁容器超温超压超负荷进行。2.1.3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定点,定线,定项对容器及附属管道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事故隐患及时解决或上报并做好统计。2.1.4 维修人员要坚持对容器的日常巡回检查,及时消除跑、冒、测、漏和解决故障,对临时不能消除的缺点应向车间或主管部门提出解决意见。2.1.5 认真填写岗位原始统计和交接班统计,加强对容器外表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2.1.6 对需定时排污和排空的容器应按有关和规定定时定时进行。2.1.7 容器(有衬里的容器特别关注)在开、停车和试压时应按规定分级、分段片(降)压和升(降)温。2.2 使用管理2.2.1 容器使用单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获得《使用登记证》。2.2.2 容器使用单位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规定,做好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2.3 定时保养2.3.1 普通每一年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十年最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2.3.2 属下列状况之一的贮罐,内、外部周期适宜缩短。a、工作介质对贮制度的腐蚀状况不明;b、通过定点测厚发现腐蚀严重又未采用可靠的防腐方法的;c、工况条件差的;d、初次检查的。2.3.3 属于下列状况之一的贮罐,在投运前应做内外部检查:a、停用二次以上,需恢复使用的;b、由外单位调入的;c、变更贮罐主体构造的。2.3.4 贮罐餐部检查2.3.4.1 贮罐的外部检查:普通可在每年一次的小修进行,也可在贮罐运行状态下进行。2.3.4.2 外部检查项目:a、表面有无锈蚀、防腐层、绝热层与否完好;b、焊缝,特别是接管焊缝有无裂纹、渗漏;c、液位时,自动调节装置、进出口阀门等与否完好,有无漏液、漏气迹象;d、防雷、防静电装置,放空阻火器、防火呼吸器、安全阀等与否完好有效;e、人梯、平台、紧固件与否齐全完好;f、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等异常现象;g、对腐蚀严重的部位进行定点测厚。2.3.5 贮罐的内外部检查。2.3.5.1 内外部检查项目a、涉及外部检查项目,对有保温层的贮罐,应部分或全部拆除保温层进行检查;b、清洗贮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