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 刷 品 承 印 五 项 管 理 规 定流 程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一、承印验证制度:我司有关的文献有:《销售部管理规范》、《商标印制管理方法》、《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确保大纲》销售部管理规范:客户开发“”三证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料。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就不用提供 普通纳税人资格证 , 三证 资料交财务存档。经销售部长会同财务部对其进行咨询调查后,填写客户授信资料卡,列为新客户。。商标印制管理方法:1.业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商标法》、《商标印制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之懂法、遵法、依法承接商标印制业务。2.业务人员承接商标印制业务,业务员及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核查商标印制客户提供的有关证明文献及商标内容,涉及:客户证明其身份的文献(有一即可)客户委托印制注册商标时要出具证明其商标注册的文献(有一即可)“所承印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似,并标明 注册商”“标 字样或者使用 TM”“或 R”“标记;而印制未注册商标的,不得标注 注册商”“标 字样或者使用 TM”“或 R”标记)客户如属于被许可印制商标的,其商标样稿应当标明客户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地址。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承接商标印制业务。3.业务人员承接的商标印制业务,必须交业务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登记。4.业务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加买卖商标标志行为(涉及废次品商标标志)或为商标委印人出策划策制侵权商标标志。5.业务人员不得将以本单位名益承接的商标业务私自委托别人印制或以个人名义为别人承接商标印制业务。6.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本单位纪律解决,直至辞退。由于未依法承接商标业务,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的,追究个人的经济责任。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确保大纲:A.“根据《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印刷公司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品证”书》或者正当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献,并登记证书号码或文献批号。 为维护商品条码的专用权,特制订本制度。B.业务科在与印刷委托书人订立带有条码印刷的业务合同时,必须查验客户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组员证书》并留存其复印件,查验内容涉及下列三个方面:a.客户名称与《中国商品条码系统组员证书》上的公司名称与否相似;b.客户所印条码的厂商识别代码与公司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组员证书》上的厂商识别代码与否一致;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