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安全,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和确保
为切实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果断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驾驶员必须做到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恪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严格恪守车辆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驶,不准在身体过分疲劳或患有疾病的状况下驾驶车辆
3、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严禁带故障出车
4、车库和车辆按规定配备有效的防火器材
5、任何时候,任何状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刻报告公司管理部门
6、严格按规定停放车辆,严禁驾驶员私自将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
7、为确保圆满完毕运输任务及应对突发事件,驾驶员通讯工具必须 24 小时开通,随叫随到,不得延误
二、驾驶员奖惩1、对驾驶员实施年度考核奖惩制度
2、对工作主动、热情,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车辆保持清洁完好,节省费用等方面体现突出者,年终予以奖励
3、对不服从管理、不注意保养车辆,在修理、用油、用车上弄虚作假等,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停职直至辞退
4、对因公出车所发生的事故,按交通管理部门划分的责任解决,因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责成其承当损失的 5%,纳入年终考核
对私自出车造成的损失,驾驶员承当全部责任
三、事故责任:1、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解决解决, 不得隐瞒不报
2、如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解决,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3、凡私自挪用车辆而肇事的、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的、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
如公司经济损失超出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驾驶员自负
4、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解决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