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防止、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避免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工作小组 组长:严金燕副组长:肖章洪 魏兴春 组员:尹万菊 刘华及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的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映和应急解决机制,及时采用方法,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原则 1、防止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发展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活动场合卫生水平,抓好防止接种查验工作,作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用方法。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对传染病的防止、控制工作实施依法管理。 3、加强领导,贯彻责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实施校长负总责。 4、快速反映,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映机制,增强应急解决能力,按照“四早”规定,快速反映,及时精确处置。 五、组织管理 1、为严防传染病在校内传输流行,本校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 2、在校全部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人,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推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刻报告学校负责人,并按照下列规定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1 天内有 3 例或者持续 3 天内有多个学生(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有关信息。 (2)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刻报出有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因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激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有关信息 观音山学校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