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印章管理人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用印管理,明确印章管理人的职责,规范用印行为,最大程度的规避风险,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补充规定》的规定,特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公司的印章管理人拟定下列责任和规定:一、本责任书中的印章管理人特指用印审批人(第一负责人)和印章直接保管人(第二负责人)
二、印章管理人负责妥善保管公司的印章,对公司印章的安全保管和使用负有直接责任
三、印章管理人应熟悉公司下发的全部与印章管理有关的文献、规范或制度,并严格恪守上述文献的规定使用印章
对违反公司规定和程序的用印行为有权规定改正和补充,否则,印章管理人能够回绝用印
四、印章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公司管理部门的检查,对管理部门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治
五、印章管理人在审查签批用印件或用印时,必须确保用印件的内容与《用印申请单》的申请内容相符,确保用印件的内容符合公司对本部门的授权范畴
六、印章管理人在审查签批用印件或用印时,对超出我司授权范畴内容的用印件无权进行审批或用印
七、印章管理人在审查签批用印件或用印时,对涉及对外融资、投资;抵押、担保、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建设、维修、出售)、超出权限范畴的办公用设施、设备的购置、债权债务或给付类等内容的用印件必须报请董事长审批后方可用印
八、印章管理人严禁私自携带印章外出
如办理日常业务需要,须有两名单位人员同往
九、对印章管理人违反公司印章管理有关制度或违反本责任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印章的行为,公司将视状况、情节和问题后果的不同,单独或合并合用警告(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经济处分、撤销或收回管理权限、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进行解决
具体合用的原则以下:(一)、印章日常管理不符合规定规定的:警告并限期改正
(二)、印章日常管理不符合规定规定经警告未改正的:通报批评并对负责人(印章管理人)处 50-100 元经济处分
(三)、违反公司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