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气体报警装置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各类危险气体报警装置的敏捷有效,避免中毒事故的发生
特制订本制度
合用范畴;公司所属配备危险气体报警装置区域
1 各控制点的台式、挂式、报警装置在公司安全指挥中心安技术科建立档案
2 各车间要根据现场实际状况绘制报警检测装置分布图,制成看板定置于显眼的位置,确保进入工作现场的每个人都理解
3 各危险气体控制点的台式、挂式报警装置,应随时处在可正常使用的状态,按期校验或标定,不敏捷时应及时上报安全技术科,由安全技术科负责统一安排调试修理
4 未经公司安全技术科审核通过,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报警检测装置的位置,更不得私自拆除报警检测装置
5 危险气体报警装置由岗位人员每班巡视检查一次,车间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公司设备部每七天检查一次,公司安全技术科随时抽查(每月不少于两次)
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统计
5 岗位职工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统计在交接本上,并立刻报告工段长、车间主任
并告知安全技术科,由安全技术科负责联系修复
夜间发现问题要立刻报告当班调度协调解决
6 为确保有毒气体报警器确保有效性,报警时需查明因素及状况,并统计下来,不可私自按“消音”或“确认”键
7 有害气体含量超标时,现场人员要立刻退出,停止工作
8 对该区域现场检修或故障解决时,必须提前办理单项安全方法,必要时要停机或停产,现场确保通风,人员佩带报警仪和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
9 调报警器时,要通过正常渠道调入,建立台帐,并报公司安全技术科备案
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经国家承认资质的单位或部门校验后,方可使用
10 各车间负责本区域内的报警装置、报警器的日常检查、管理、维护
11 设备部我司报警装置、报警器的专业检查、维修委托等事项,建立健全多个台帐、维修统计等
12 公司安全技术科负责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