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运输合同甲方:西藏昌都顺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根据西藏昌都地区加油站与昌都顺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的《成品油运输合同》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特订立此补充合同,供双方共同恪守执行。一、期限:6 月 1 日至 7 月 30 日。二、油料安排计划达成时间:乙方接到甲方业务科油料安排计划后,应按期送达,送达时间为:支线 10 天,干线 7 天,如未按期送达甲方将以 2%按天收取乙方延迟费,如遇车坏,路堵等特殊状况,乙方要及时告知甲方业务科,再另行安排调运。三、派车方式甲方业务科编制各油库、油站要货计划,乙方在甲方业务科派车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同时,乙方将具体派车状况报甲方业务科备案。四、油料配送在油料运输到各油站、库站后,如需配送到客户,在距离油库站 15 公里以内的由乙方免费配送。超出 15 公里的则由甲方支付配送费用。五。、从四月一日起,调运油品时,太和公司油库以乙方调油派车单为准。六、运价结算方式1、运价为:0.885 元/吨/公里/。2、运费:运价×是在吨位×交通部门认准的公路里程结算。七、其它事宜一场赌地区盐井加油站与昌都顺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的《成品油运输合同》条款为准。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仲裁或提起诉讼。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含有同样效力。藏 BA8861 7 月至 9 月 共四车 累计人民币:100000.00 大写:拾万圆整。甲方:昌都顺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盖章)乙方:(签字)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