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看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具体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贯彻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现在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普通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拟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普通办理下列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有关专业内容和范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拟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下列普通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有关专业内容和范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拟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下列普通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规定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有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贯彻初步设计同意文献的规定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献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