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区信息系统的变更和发布管理,变更和发布管理作业操作流程和控制要点,确保变更需求的受理符合业务的优先需要,并使变更和发布过程规范化,控制变更对银行业务和已投产系统安全运行的不利影响
达到降低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风险的目的
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高XX县区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
第三条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区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
第四条定义(一)软件产品
泛指信息技术开发的生产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项目
(二)生产业务系统
指我区从事金融服务的应用网络系统
(三)管理信息系统
指我区信息管理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具体指oa办公系统、信贷管理、报表系统等用来进行内部管理的应用软件系统
(四)业务部门
指我区相关业务部门
第五条遵循原则(五)监督制约原则
针对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工作中各个环节,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六)计划性原则
信息系统发布应纳入每年计算机应用计划,确保全行计算机系统资源、应用环境、维护力量、操作技能能满足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
(七)可行性原则
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八)风险控制原则:若为新项目或新业务功能变更和发布,需进行以下风险分析:1
备份机建设情况;2
应用系统投产后的集中监控方案;3
生产数据备份方案;4
程序及系统备份方案;第1页共7页5
数据库建库/建表/建索引方式等;6
对其他系统的影响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职责划分(一)需求部门:1
提出需求,并确认《用户需求说明书》;2
用户测试阶段确认用户测试计划、记录用户测试问题、确认用户测试报告;3
接受用户培训并提出反馈
(二)信息化管理与服务中心:1
在需求阶段审阅和提出风险控制、合规和稽核方面的要求,在项目开发阶段对有关风险控制、合规和稽核方面的测试结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