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合同书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之规定原则,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就公司财务顾问等有关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一、委托范畴:1
完毕每月的税务申报工作;3
为甲方开设财务软件的查询顾客权限(在本合同期限内免费使用乙方提供的财务软件查询功效);4
培训甲方负责人通过网络查询账目;5
负责参加税务局召开的会议;6
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乙方派专业人士参加报告;7
协助甲方年度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另行收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
建立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依法经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正当、精确、完整,主动配合乙方工作
甲方在每月 30 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涉及多个发票的使用状况、银行存款的具体状况(出示银行对账单)
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造成税务处分,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保管好全部的往来单据
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及时精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在报税期,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有关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合同终止,及时到税务机关更改财务人员备案
在代理记账业务开始前,客户需提供下列资料和信息: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4) 验资报告复印件 5)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 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及纳税专户帐号 7) 公司报税的计算机代码8) 公司地址及电话 9) 分管税务局(税务专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