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密 协 议 本保密合同(下列简称“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下列各方订立:1、 公司( “甲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邮政编码:
2、 公司 (“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邮政编码:
鉴于: 注意到当事人各方间就 中潜在的合作机会,任何一方、或其关联者、或其团体中的任何人员(“披露方”)将可能以口头、书面、数码、或其它形式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或批露某些经营机密、贸易机密、技术机密、操作信息、以及其它信息(下列统称“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为披露方或其关联者所持有
同时,接受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且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等信息
各方对合同条款确认以下:1、定义1
1“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或其关联者所持有的、全部不被公开懂得的,正被运用的,或与经营或商务有关的信息 ,涉及且不限于:(1)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其它具体资料,销售目的,销售统计表,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市场研究报告、调查、广告、或其它促销资料;(2)发展规划方略、商务信息、商业机密;(3)将来的项目,营业发展或计划,商业关系和谈判;(4)任何与仓储和配送的过程、能力有关的信息,涉及任何其它文献或资料;(5)全部其它与产品和经营手段有关的档案、手册、文献、凭证,及数据
(6)全部有关项目规划的数据分析、规划办法、规划思路、方案布局、技术阐明等可能影响任何一方利益的内容
2“关联者”系指任何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控制本合同一方,或受本合同一方的控制的公司,合作伙伴和其它单位
2、保密信息应只服务于当事人各方间潜在合作机会之目的,接受方应对其分支机构,关联者雇员或主管,顾问, 银行,经纪人,代理商,会计,和与业务有关的律师的保密职责和侵权责任负责
3、保密义务不合用于接受方所获得的下列信息:(a)属于公开领域的
(b)由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