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下列称为甲方)承包方:(下列称为乙方)为了增进经济发展,充足运用土地的经济价值,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甲方将一处土地有偿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方便共同恪守
一、承包期限为 ,即从 03 月 3 0 日起至 2028 年0 3 月 3 0日止
二、承包范畴:乙方承包的土地位于汤头沟镇沙坨子村,东至职中养牛场,西至河套边,南至杨树林,北至稻池地边,总面积为 14 7亩.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一)乙方每年每亩向甲方交纳承包金 600 元,总承包金为8 82 0 0 元(大写:捌万捌仟贰佰元整)
(二)承包金交付方式:每年3月3 0 日,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租金
四、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确保该土地界限、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
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该处土地的全部权属于甲方全部,乙方只有使用权、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有关正当权益
(三)乙方只准在承包范畴内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等,不准变化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另行发包
(四)甲方有准时收取承包金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准时交纳承包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五)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合同的推行状况,有权制止乙方的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内的一切生产经营投资均由乙方本人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在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的赔偿金归甲方全部,地上附着物的赔偿金归乙方全部
(八)乙方不准在承包范畴内进行破坏性生产经营,否则乙方将承当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准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乙方将承当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十)乙方在生产经营该土地期间,